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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ushigong.com钢结构零部件切割尺寸超差在 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205-2001条文规定中:第7. 2. 2条气割的零件宽度、长度允许偏差为士3. 0mm,第7. 2. 3条机械剪切的零件宽度、长度允许偏差为士3. 0mm,型钢端部垂直度为2 .0mm,第7. 4. 1条气割或机械剪切的零件,需要进行边缘加工时,其刨削量不应小于2. 0mm。
当钢结构零部件切割尺寸出现超差时我们要综合分析原因
(1)两个零件共享一根切割线时,未预留切割余量。
(2)对需要机加工的部件,没预留加工余量,或余量不足。
(3)焊接件、火焰弯曲加工件或需要校正变形的构件,未预留收缩余量。
(4)放样、号料过程中对工艺不熟悉,错误提供样板(样杆)或号料误读尺寸线。
(5)工艺要求出错,技术交底或文件不清。
(6)钢卷尺未经计量检定,长度读数误差较大,或计量调整方法有误,长距离测量未用弹簧秤。
【防治措施】
(1)放样、号料和气割、剪切中应考虑焊接收缩量、气割余量、边缘加工余量以及构件焊接后的变形矫正、加热弯曲以及其他工艺余量。
(2)开工前应作技术工艺内容交底,明确加工要求。
(3)编制工艺文件应考虑零部件的关系,加工要求、板厚处理等各种因素。
(4)应认真作业加强工艺文件的审查,加强制作过程中的自检和互检。
(5)钢卷尺应计量合格,正确进行计量值修整,对长距离测量应使用弹簧秤测量。